
2025年08月12日,江门金融监管分局核准杨雄招商银行江门分行副行长。
公告内容如下:
江门金融监管分局关于杨雄招商银行江门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资料图)
江金复〔2025〕29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招商银行佛山分行关于核准杨雄任职资格的请示》(招银佛字〔2025〕31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杨雄招商银行江门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你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在到任后10日内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决定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你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有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门监管分局
江门金融监管分局
2025-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