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3-044
(相关资料图)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
的回复公告(修订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
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
(上证公函【2023】0547 号)
(以
下简称“《工作函》”)。公司在收到《工作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开
展《工作函》回复工作,经认真核查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就《工作函》相
关事项回复如下:
一、关于保留审计意见。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系因全
资子公司驷轩苑(北京)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驷轩苑)预付北京星驰邦
汽车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北京星驰邦)3.02 亿元,其他应收款
商业合理性及可收回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公开信息显示,北京星驰邦
的实际控制人李鹏同时担任公司控股孙公司海南星驰邦航天服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海南星驰邦)的监事,且北京星驰邦 2021 年 9 月以前的地址与驷轩苑同
位于北京市怀柔区湖光小区 5 号 2 幢 4 层。请公司补充披露:
(1)驷轩苑与北京
星驰邦的业务开展背景、预付时间、预付内容、款项预计回收时间及拟采取措施,
并结合款项形成原因说明相关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超过 1 年未回收的原因
及合理性;
(2)除前述款项外,是否与北京星驰邦及其关联企业存在其他交易及
资金往来,并结合上述人员、地址等重叠情况说明北京星驰邦及其实际控制人、
股东等相关人员是否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
任职等密切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3)结合前述情况,说明相关款项是否构成资
金占用及依据;
(4)是否存在其他商业合理性或支出款项可回收性存疑的业务及
资金往来。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请独立董事对问题(2)-(4)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驷轩苑与北京星驰邦的业务开展背景、预付时间、预付内容、款项预
计回收时间及拟采取措施,并结合款项形成原因说明相关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
质,超过 1 年未回收的原因及合理性;
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天眼查公开查询信息
如下:
企业名称 北京星驰邦汽车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星驰讯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20 年 11 月 6 日
出资额 31,880 万人民币
原注册地址 北京市怀柔区北大街 51 号 1 幢 2 层 2010 室
现注册地址 北京市怀柔区湖光小区 5 号 2 幢 4 层 4115 室
主营业务 汽车销售等
合伙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北京庞大巴博斯汽车销售有限
责任公司
庞大乐业租赁有限公司 5,732.024 17.98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46.604 15.83
中冀斯巴鲁(北京)汽车销售
合伙人构成 有限公司
庞大双龙(北京)汽车销售有
限公司
庞大双龙(天津)汽车销售有
限公司
广东巴博斯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844.82 2.65
北京星驰讯通企业管理中心 318.8 1.00
(有限合伙)
星驰邦合伙人穿透核查情况:
合伙人名称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北京庞大巴博斯汽 原股东:庞大汽贸集团股份
车销售有限责任公 有限公司
司(股东变更日期
现股东:吉林省中辰实业发
展有限公司
日)
吉林省中辰实业发 孟中辰 38,250.00 85.00
展有限公司 李晓旻 6,750.00 15.00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庞大乐业租赁有限 249,987.79 85.71
(601258.SH)
公司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41,679.21 14.29
中冀斯巴鲁(北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京)汽车销售 70,000.00 100.00
(601258.SH)
有限公司
庞大双龙(北京)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601258.SH)
庞大双龙(天津)
庞大乐业租赁有限公司 15,000.00 100.00
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广东巴博斯汽车销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售有限公司 (601258.SH)
布拉德国际贸易(天津)有
限公司
北京星驰讯通企业
北京嘉实兆丰投资管理有限
管理中心(有限合 490.00 49.00
公司
伙)
北京中房驰昊投资基金(有
限合伙)
布拉德国际贸易 林建 1,000.00 50.00
(天津)有限公司 魏志 1,000.00 50.00
北京嘉实兆丰投资 陈曦 62.00 62.00
管理有限公司 海南宝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38.00 38.00
海南宝煜企业管理 甄鹏 990.00 99.00
有限公司 陈曦 10.00 1.00
北京中房驰昊投资 马赛赛 49,500.00 99.00
基金(有限合伙) 瀚朗(上海)投资有限公司 500.00 1.00
瀚朗(上海)投资
李鹏 1,000.00 100.00
有限公司
(1)历史合作情况
公司之子公司上海华扬联众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扬)于 2020
年 12 月与北京星驰邦开展平行进口车业务,北京星驰邦向上海华扬销售宝马、
奥迪、巴博斯、大切诺基等品牌平行进口车 460 台,合同总额 28,998 万元。上
海华扬通过下游合作渠道对外销售,该次合作为公司首次开展汽车新零售业务。
公司为后续扩展汽车新零售业务规模,单独设立新公司驷轩苑(北京)数字
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驷轩苑),作为从事与汽车新零售有关的业务主体。
(2)本次合作业务背景和具体情况
协议金额如下:
协议 1:
仓储物流
意向车型 数量 金额 定金(10%) 预付款(30%)
等费用
大众 ID6 1,060 台 26,500 万元
奥迪 E-tron 800 台 28,000 万元
合 计 54,500 万元 5,450 万元 16,350 万元 202 万元
协议 2:
仓储物流
意向车型 数量 金额 定金(10%) 预付款(30%)
等费用
大众 ID3 2,000 台 24,000 万元
奥迪 E-tron 1,050 台 21,000 万元
合 计 45,000 万元 4,500 万元 13,500 万元 153 万元
协议 1 协议 2
签约时间 2021 年 12 月 2021 年 12 月
付款时间 2021 年 12 月 2022 年 1 月
付款条件 买方承诺签署订单后 3 个工作日内支付定金和预付款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自觉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视为违约,并承担给其他方
造成的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为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而实际发生的费用以
及可预见的其他经济损失;守约方为此进行诉讼或仲裁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费
用)
。
方支付滞纳金。超过 3 个自然日,则视为乙方放弃本次采购,甲方不退还定金,并用
预付款弥补损失且有权对车辆进行处置以抵偿甲方的各种损失。若车辆处置款项不足
补偿甲方损失,乙方同意按照甲方通知期限以电汇方式足额补偿甲方损失,如乙方逾
期支付补偿款,乙方应自甲方通知指定期限之日起按应付未付费用金额的第 3 日向甲
方支付补偿款的滞纳金。
交货时间 甲方完成提车、验收并支付供应商车款后,乙方需在 30 个自然日(正常期限)内向甲
方提车(特殊情况,需双方协商签订书面延长提车期限协议)。
最终采购方 供应商由乙方通过自身渠道寻找或甲方推荐
综上,驷轩苑按照合同约定分别于 2021 年 12 月和 2022 年 1 月合计向北京
星驰邦支付定金 9,950 万元,预付款 29,850 万元,其他费用 355 万元,其中
元。按照协议,公司需按照具体批次《采购订单》约定的全款扣除预付款后向北
京星驰邦支付采购尾款,北京星驰邦在收到尾款两个工作日内,需全款向供应商
采购(全款向车厂采购是汽车贸易的通用交易规则)。
(3)结合款项形成原因说明相关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超过 1 年未回收
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选择与北京星驰邦开展采购汽车合作,希望借助对方在汽车市场的采购
经验渠道和价格谈判优势,降低相关车型的采购价格,获得批量销售价格优势,
并于 2021 年底前后向北京星驰邦履约付款,以便对方尽快锁定货源。但是 2022
年春节前后,受经济大环境影响,公司各项业务开展均受到极大影响:客户和公
司人员到岗率严重受限、销售人员无法出差去和客户交流合作意向,公司无法正
常开拓销售渠道。而公司的汽车新零售业务尚处在起步阶段,面对市场的剧烈波
动经验不足,因此公司经权衡决定收缩汽车新零售业务规模,暂缓未执行项目的
执行。将 2022 年汽车新零售业务的重点放在消化以前年度汽车采购合同为主,
在当年市场剧烈波动的环境下,暂缓新项目的执行,没有向对方发出正式《采购
订单》以避免因涉及支付采购尾款而给公司造成损失,因此导致了公司与北京星
驰邦相关交易在合同有效期内预付款账龄较长。
公司与北京星驰邦自 2022 年 9 月开始以往来公函及电话会形式沟通,公函
内容主要围绕双方就暂缓业务推进、探讨退款或者延期合作,缩减业务规模,甚
至更换采购车型等事项进行书面确认沟通意向。经过双方友好协商,最终在 2023
年 3 月签订补充协议,双方约定如下:
截至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寻找销售渠道,力争在 2023 年内履行完相关采销
合同;同时公司也积极与北京星驰邦保持紧密协调,根据市场情况共同寻找合同
解决方案,最大限度的维护公司利益不受损失。
(二)除前述款项外,是否与北京星驰邦及其关联企业存在其他交易及资金
往来,并结合上述人员、地址等重叠情况说明北京星驰邦及其实际控制人、股东
等相关人员是否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任
职等密切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企业名称 海南星驰邦航天服务有限公司
曾用名 海南星驰邦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马赛赛
高管 马赛赛(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李鹏(监事)、周洋(财务负责人)
成立日期 2021 年 12 月 24 日
注册资本 2,000 万
注册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五指山南路 6 号国瑞大厦西塔 3405-2
主营业务 市场营销策划;汽车整车销售等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事吉(上海)工业科
技有限公司
变更后股东
中征企宝咨询(天
津)有限公司
深圳数行营销策划有
限公司
事吉(上海)工业科
到 2023 年 5 月 19 600 30
技有限公司
日股东
中征企宝咨询(天
津)有限公司
前 理中心(有限合伙)
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天眼查公开查询信息
显示该公司原为北京星驰讯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全资子公司,截至目前
该公司实缴资本一直为零。
和二手车改装出口平台,公司未实际出资,未实际参与运作,已于 2023 年 5 月
企业名称 驷轩苑(北京)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贾建萍
高管 贾建萍(经理,执行董事);雷悦(监事);芦雯婷(财务负责人)
成立日期 2020 年 11 月 6 日
注册资本 100 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 100 万人民币
原注册地址 北京市怀柔区北大街 51 号 1 幢 2 层 2031 室
现注册地址 北京市怀柔区湖光小区 5 号 2 幢 4 层 4667 室
主营业务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汽车、汽车配件、电子产品等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股东信息
上海数行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100 100
上海数行营销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策划有限公司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00 100
股东信息
驷轩苑与北京星驰邦注册地址信息变更情况如下:
北京星驰邦汽车技术服务中心
公司名称 驷轩苑(北京)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
北京市怀柔区北大街 51 号 1 幢 2 层 北京市怀柔区北大街 51 号 1 幢 2 层
原注册地址
变更时间 2021 年 9 月 16 日 2021 年 9 月 15 日
北京市怀柔区湖光小区 5 号 2 幢 4 层 北京市怀柔区湖光小区 5 号 2 幢 4
现注册地址
驷轩苑与北京星驰邦作为商业合作伙伴,由于双方均知悉在北京市怀柔区注
册项目公司可以享受工商注册、银行开户和税务登记的便捷性,为后续可能获取
的税收优惠政策,驷轩苑与北京星驰邦均认同将注册地址选定在北京市怀柔区。
双方各自安排人员去怀柔区完成了各自项目公司的工商登记和后续变更流程,本
着更有利于合作及商业互赢,同时考虑到注册公司的便利性,双方决定将注册地
址选在同一地址同一楼层。
除上述正常合作情况以外,经查询公开信息及公司自查大额资金支付情况,
北京星驰邦及其实际控制人、股东等相关人员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他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任职等密切关系、不存在其他交易及资金往来或其
他利益安排 。
(三)结合前述情况,说明相关款项是否构成资金占用及依据;
根据协议情况,公司应在支付北京星驰邦预付款及定金后,及时向北京星驰
邦提供采购订单指定采购供应商,北京星驰邦将在收到公司支付的每批采购订单
对应的全部款项后向供应商完成采购业务。由于上述提到的市场原因,以及公司
对汽车新零售业务的决策,公司出于公司利益角度决定暂不向北京星驰邦申请提
车,导致该笔业务在 2022 年未能实现收入。双方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存在违约行
为。
根据会计准则及法律法规、证监会、交易所的规章制度,北京星驰邦不构成
公司的关联方,不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
公司提请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自查其资金流水,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方表示,未与北京星驰邦有任何资金往来与潜在利益安排,公司确信该款项未流
入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账户,不构成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
(四)是否存在其他商业合理性或支出款项可回收性存疑的业务及资金往
来。
公司的日常经营均按照公司的内部制度执行销售与采购、投资等情况,公司
的大额商业往来均具有经过审批的合同、付款、业务结算等,公司按照公司的减
值计提政策对公司的资产进行分组计提,均具有商业合理性,不存在可回收性存
疑的业务及资金往来。
年审会计师回复:
执行的程序:
审阅并检查公司的合同协议、合同及付款审批、函证及走访北京星驰邦、执
行大额资金双向检查等;要求进一步延伸检查北京星驰邦的财务报表以确定其资
产状况及真实业务、获取其资金流水以确认资金是否流向关联方。
存在的问题:
北京星驰邦基于与公司的业务合作对年审工作中的函证、现场访谈予以配合,
但其以作为独立法人主体、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为由,未向公司提供财务报
表、银行对账单等资料,因此我们未能实施延伸检查程序要求的穿透检查北京星
驰邦财务状况、资金流向等证据以证明相关业务合理性及相关款项可收回性。
审计意见:
(1)对北京星驰邦业务商业合理性及可回收性予以保留;
(2)对此事项之外的公司的业务及可回收性的公允列报予以认可。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工作函》所涉及的事项予以了高度重视,本
着对公司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根据所收集的资料、结合日常工作中所了解的公
司情况以及和年审会计师沟通了解相关情况,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我们查询了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星驰邦及相关关联企业的公开信息,包
括但不限于上述人员、地址等重叠情况;查阅并检查了公司与北京星驰邦相关业
务及资金往来情况,以及其他大额商业往来及其相应的合同、付款流程等。
公司与北京星驰邦的交易属于日常经营行为,无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北京
星驰邦基于与公司的业务合作对公司会计师工作中的函证、现场访谈均予以配合,
但其以作为独立法人主体、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为由,未向公司及会计师提
供财务报表、银行对账单等资料,因此我们及会计师无法获取穿透检查北京星驰
邦财务状况、资金流向等证据以证明相关业务合理性及相关款项可收回性。对此
年审会计师对北京星驰邦的预付款项的商业合理性及可回收性进行了保留,我们
对年审会计师的意见予以认可;对此事项之外的公司的业务及可回收性的公允列
报予以认可。
同时我们提醒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对该交易予以高度关注,充分评估所涉预
付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可收回性。如按补充协议将原服务周期延长至 2023 年 12 月
二、关于应收账款。年报披露,公司 2022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 45.59 亿元,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 2.51 亿元。公司按单项和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其中按单
项计提的应收账款余额 3.23 亿元,同比大幅增长 559%,相较 2021 年仅针对乐
视系客户单项计提,本年新增江苏苏宁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易
购)等多家客户,其中部分客户规模较小但欠款金额较大。如善易(天津)影视
传媒有限公司、北京芸知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分别仅为 20 万元、500
万元,但 2022 年末公司对其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2550 万元、7300.16 万元。请
公司补充披露:
(1)公司与本期新增按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客户的业务开
展时间、背景、交易内容及金额,说明部分客户注册资本与交易规模不匹配的原
因及商业合理性;
(2)将上述客户应收账款改按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结合
减值迹象出现的具体时点说明相关迹象在以前年度是否存在,是否存在报告期
集中计提减值的情形;
(3)结合相关客户经营及资信情况,说明坏账准备计提金
额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公司与本期新增按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客户的业务开展时间、
背景、交易内容及金额,说明部分客户注册资本与交易规模不匹配的原因及商业
合理性;
年末坏账准备
序号 客户名称 年末余额(元) 单项计提比例
(元)
江苏苏宁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已
更名为江苏云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宁采购
限公司苏宁采购中心)
序号 客户名称 业务开展时间 背景 交易内容 金额
江苏苏宁易购电子商
务有限公司(已更名 互联网 2020 年:18,329 万元
为江苏云晟电子商务 广告投放 2021 年:5,663 万元
有限公司) 该公司委托公司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 在腾讯平台投放
限公司苏宁采购中心 广告业务
互联网 2020 年:174 万元
广告投放 2021 年:无交易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
宁采购中心)
该公司委托公司
通过抖音、快
北京芸知众文化传媒 互联网 2021 年:9,607 万元
有限公司 广告投放 2022 年:11.55 万元
国美电器提供广
告营销服务
善易(天津)影视传 公司向其转让影
媒有限公司 视著作权
公司自国内采购
CORE Industries 防疫物资向其销
GmbH 售,商品销售地
为德国
车音智能科技有限公 该公司委托公司 互联网
司 通过 58 车、优 广告投放
序号 客户名称 业务开展时间 背景 交易内容 金额
酷、易车网平台
为一汽丰田提供
广告营销服务
本与交易规模不匹配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
(1)善易(天津)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善易天津)为公司 2018 年
发起设立的联营企业,注册资本 20.00 万元,公司认缴出资 500.00 万元,计入
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善易天津收到公司认缴出资款项后,其中 10.00 万元记入注
册资本,剩余 490.00 万元记入资本公积;另一自然人股东高宇实缴出资 500.00
万元,其中 10.00 万元记入注册资本,剩余 490.00 万元记入资本公积。公司持
有善易天津 50.00%股权,并有权提名董事会三名董事中的一名,因此将善易天
津作为联营企业核算, 善易天津 2019 年已超额亏损,2020 年尚未弥补以前年度
超额亏损,不继续确认投资收益。善易天津注册地址位于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
为主营业务,涉及网剧、电视剧、电影、综艺、影片发行等众多与影视娱乐行业
相关业务。2020 年末至 2022 年末,资产总额分别为 2,816 万元、1,235 万元及
敌是自己》),2019 年 6 月制作完成,2019 年 7 月公司与善易天津签署著作权转
让合同,合同约定将影视剧《江南的男神们》完整的所有权、著作权、其他知识
产权权利、商品化权利以及所有相关财产性收益作价 2,900 万元(公司制作成本
甲方交割的作品及所有相关资料及与作品转让费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
视剧作品已于 2020 年 2 月在优酷视频独家播出,播出后公司确认了收入成本,
项目收入即转让收入,无其他收入。善易天津属于公司投资的联营企业,独立负
责平台发行。公司不参与其日常经营和财务管理,不掌握其与平台的合作情况。
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
(2)北京芸知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芸知众)成立于 2015 年,注
册资本 500 万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 13 号 148 号楼 1 层 138 号,
经营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B 座 25 层,为国美集团的战略合
作伙伴。芸知众主营品牌营销业务,为轻资产运营模式,因此其注册资本与交易
规模不匹配。公司与芸知众之间的互联网广告投放业务之最终广告主均为国美电
器,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销售回款分别为 1,100 万元、1,432 万元。综上所述,
相关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
(二)将上述客户应收账款改按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结合减值迹象出
现的具体时点说明相关迹象在以前年度是否存在,是否存在报告期集中计提减
值的情形;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宁采购中心(已更名为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苏宁采购中心)(以下合称苏宁公司)
减值迹象,公司正常按照账龄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2022 年度,苏宁公司财务
状况进一步恶化,且因内部管理原因暂停向公司支付广告投放款,2022 年度销
售回款为零。2022 年末至 2023 年初,苏宁公司主动与公司接洽商谈延期还款方
案,考虑可能发生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对苏宁公司的应收账款仍按账龄计提减
值准备已不恰当,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对苏宁公司的应收账款改按单项计提减
值准备。
芸知众主要代理国美电器的互联网广告投放业务,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销
售回款分别为 1,100 万元、1,432 万元,2022 年末由于国美集团资金链紧张,芸
知众未按合同约定向公司支付广告投放款项。同时,2022 年末至 2023 年初,芸
知众新增多条涉诉、股权冻结事项,且已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因此公
司 2022 年末将对芸知众的应收账款改按单项计提减值准备。
善易天津自成立以来持续亏损,2019 年度至 2021 年度各年净亏损分别为
万元、负 1,298.55 万元及负 1,853.47 万元。截至 2021 年末,善易天津运营的
相关影视项目按计划推进,虽存在较大经营亏损但仍正常经营,公司按照账龄(1-
况未出现明显改善,且相关影视项目已无播出收益。截至 2022 年末负债总额
万元。公司综合判断善易天津已丧失短期偿债能力,因此将对善易天津的应收账
款改按单项计提减值准备。
Industries GmbH 公司销售,合同总额 3,082.00 万元,2020 年度、2021 年度销
售回款分别为 318 万元、768.11 万元。随着 2021 年欧洲国家逐步放开管控措施,
CORE Industries GmbH 公司销售情况虽然不及预期,但截至 2021 年末仍向公司
正常回款,公司按照账龄(1-2 年)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022 年度 CORE
Industries GmbH 公司未向公司回款,经公司了解其自公司采购的防疫物资尚存
积压且濒临存储期限。公司判断 CORE Industries GmbH 短期内无能力偿还相关
款项,因此将对 CORE Industries GmbH 的应收账款改为按单项计提减值准备。
在 58 同城、优酷、易车网平台执行互联网广告营销服务。2020 年度和 2021 年
度,公司分别收到车音智能回款 270 万和 205 万,交易一切正常,也并未出现明
显负面消息,公司正常推进款项回收工作,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
司法机关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公司也在获知车音智能的财务状况恶化后,为了维
护公司利益,也采取了诉讼等法律措施(因诉讼金额未达到公司重大诉讼信息披
露标准,公司未公开披露),并于 2022 年 11 月冻结了其持有的成都车音智能科
技有限公司 3,450 万股权。至 2022 年末,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对车音智能
的应收账款改为按单项计提减值准备。
综上,上述客户在 2022 年以前与公司合作正常,无明显减值迹象证明按照
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更恰当,公司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减值准备。2022 年
度,上述客户出现不同程度的回款放缓或中止、涉诉、失信被执行等情况,公司
出于谨慎性考虑改为按单项计提减值准备,不存在报告期集中计提减值的情形。
(三)结合相关客户经营及资信情况,说明坏账准备计提金额的确定依据及
合理性。
中),多次协商后,双方初步同意采取分期还款的方式偿还全部欠款。目前相关
方案已发起苏宁公司内部报批流程,尚未最终达成。公司按照可能发生的未来现
金流量现值为基础,并且参考市场相关案例(元隆雅图以收款困难为由按 50%单
项计提,奥马电器以回款逾期但债务人提供了相应的保障措施为由仍按账龄计
提)
,按照 50%的比例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除对苏宁公司的应收账款外,公司综合考虑相关客户经营情况、诉讼情况、
被执行情况等因素,出于谨慎性原则,对本年新增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
款按照 100%的比例计提减值准备。
综上,公司于 2022 年对上述客户改按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是基于
计提减值的情形。相关减值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年审会计师回复:
经核查,未发现华扬联众与本期新增按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客户之间
的交易不具有商业合理性;本期发生的相关事项证明对上述客户按账龄组合计提
减值准备已无法真实反映相关款项的可收回风险,改按单项计提减值准备是恰当
的,不存在报告期集中计提减值的情形;按单项计提减值准备具有合理性。
三、关于商誉。年报及前期公告披露,报告期末公司商誉账面原值为 1.12
亿元,其中子公司北京口碑互联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口碑互联)、北京
博大网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大网联)商誉账面余额较高,分别为
海用宏)、北京派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择网络)资产组。报告期内
公司合计确认商誉减值损失 7500 万元,为近三年首次计提商誉减值。其中,对
博大网联、上海用宏全额计提商誉减值,对口碑互联计提商誉减值占商誉期初余
额比重超 80%,而口碑互联已连续三年亏损。请公司补充披露:
(1)报告期末对
各资产组商誉减值测试的关键参数,包括但不限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
预测期及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等,并说明与以前年度的参数
是否发生明显变化及合理性,是否符合所处行业趋势;
(2)除口碑互联外其他子
公司近三年的经营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对比实际业绩及减值测试预测期间相
关财务数据,说明以前年度是否存在应计提商誉减值而未计提的情形,本期首次
大额计提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报告期末对各资产组商誉减值测试的关键参数,包括但不限于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及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等,并说
明与以前年度的参数是否发生明显变化及合理性,是否符合所处行业趋势;
(1)北京口碑互联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公司聘请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信大华)出具《华扬
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所涉及北京
口碑互联传媒广告有限公司含商誉资产组资产评估报告》
(卓信大华评报字(2023)
第 8227 号),对商誉资产组采用收益法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减值计算过程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商誉减值计算过程
公司账面商誉金额 4,900.20
公司持有的份额 70%
还原少数股东份额后的商誉 7,000.29
使用权资产 399.98
固定资产 22.39
无形资产 1.40
商誉资产组账面价值 7,424.06
资产组折现价值 1,810.24
商誉减值金额 5,613.82
公司应分摊减值金额 3,929.67
①预测期关键参数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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